| 宁夏商务厅举办《物权法》学习讲座 |
|
| 2007-08-21 11:49 文章来源:宁夏商务编辑部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热潮,8月10日下午,商务厅“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举办了《物权法》学习讲座。此次讲座由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朱爱农教授应邀讲解,厅党组书记、厅长、商务厅“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组长黑良杰主持,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讲座。
《物权法》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诸多既有制度的确认,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民事法律。作为一部规范民事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在法律体系中起基础作用,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坚持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宁夏大学朱教授结合生动的事例,从《物权法》与人们的密切关系、《物权法》的重要规定、如何学习贯彻《物权法》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参加讲座的同志听后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这次邀请法学专家来讲解《物权法》,是从专业的角度对《物权法》知识进行普及,帮助厅机关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地学习《物权法》,了解《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对社会生活带来的影响和变化。(宁夏商务厅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