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昨天发出《关于2005年“十一”放假和实行秋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通知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05年“十一”放假7天(10月1日—7日),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将10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二)、5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四)、7日(星期五),10月8日、9日上班。今年冬季作息时间从10月8日开始实行,上午8∶00—12∶00上班;下午2∶00—6∶00上班。
通知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实际,自行安排放假和作息时间。放假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等活动,切实搞好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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