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1日,在自治区商务厅、民政厅等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宁夏物资再生协会在银川市成立。成立物资再生协会,是自治区商务厅为建立健全横向倒边纵向到底的商会协会体系,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行业自律、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的作用而进行的有益尝试。协会的成立将对进一步解决目前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企业提供服务,增强行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推动行业规范稳步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协会成立之际,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高延莉副秘书长到会祝贺,全国各省、市、区的30家物资再生协会发来贺信、贺电,自治区商务厅、公安厅、工商局等部门,以及来自全区各市县的133名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会员单位参加了成立大会。会上,自治区民政厅宣读了《关于成立宁夏物资再生协会的批复》。会议听取了宁夏物资再生协会筹备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宁夏物资再生协会章程(草案)》,选举产生了宁夏物资再生协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组织机构。自治区商务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法正参加会议。 会议对今后物资再生行业发展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发展壮大协会队伍,搞好协会自身建设。要严格按照《宁夏物资再生协会章程》履行各项职责,主动争取各级商务、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的关心、支持,动员更多的同类企业加入协会,使协会真正覆盖全区物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提高行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推动再生资源行业做强做大。 二是要加强协调服务,发挥好桥梁与纽带作用。协会成立后,要通过制定行规行约,规范协会成员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积极反映企业的愿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实现对全行业的管理与指导,特别是在全区性或区域性废旧物资市场建设、系统性资源开发、抑制无序竞争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是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协会成立后,要通过培训、考察调研、座谈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组织会员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时传达政府主管部门对行业发展的有关部署,积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引进新技术,加快再生资源行业的联合发展,促进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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