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商务厅联合农牧厅、卫生厅等九部门对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出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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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23 10:35 文章来源:商务厅畜禽定点屠宰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肉品卫生和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目前,我区畜禽屠宰行业技术管理水平相对落后,覆盖畜禽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尚未形成,对肉品质量安全构成了较大隐患。为加强监管,确保我区各族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近日,商务厅会同公安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农牧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出了工作意见。 一是加强规划指导,严格准入门槛。要求各地抓紧制定(修订)本辖区畜禽屠宰企业设置规划,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区域布局,避免过度竞争。建立会商机制,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商务部制定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及自治区《生猪、牛羊、家禽屠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及相关标准,逐一审核本地畜禽屠宰企业,共同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是切实履行职责,实现全过程监管。财政部门要支持屠宰环节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和“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环境保护部门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制度,强化污水处理设施等现场环境执法检查。农牧部门要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管,加大对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滥用兽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环保、农牧、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要监督畜禽屠宰企业严格执行入厂检查验收、宰前静养观察、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冷藏吊挂运输等制度。卫生部门要会同农牧、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组织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销售私宰肉、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肉品的行为,监督肉品经营者执行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质监部门要监督肉制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入厂肉品等原料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监督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各类集体食堂,严格执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肉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解决影响肉品卫生和质量安全的相关问题。各部门共同合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配合,建成覆盖畜禽养殖、屠宰加工、肉品流通环节的完整信息链条和监测体系,共同做好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的建设工作,实现肉品质量安全责任的全程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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