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宁夏二手车鉴定评估行业管理的制度,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净化行业发展环境,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宁夏商务厅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宁夏二手车鉴定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二手车鉴定评估企业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审批管理,严把准入关。今后所有新批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必须先由各市商务部门根据当地二手车交易总量及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宁夏商务厅根据各市意见,再严格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审批。 二是建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退出机制。宁夏商务厅将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利用每年的年审工作,结合平时检查,依法对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进行年度监督审核。年审工作以各市局为主,商务厅抽查为辅,审核结果在宁夏商务厅网上公布。对年度监督核查合格的企业,在《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副本年度监督核查记录一栏加注“核查合格”并盖印章;存在轻微问题的限期改正;对未按规范操作,并不按车辆实际状况和评估标准随意定价,有高估或低估现象的,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对没有及时彻底整改的,将注销其《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同时停止鉴定估价师的执业资格,并建议劳动保障部门和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收回二手车鉴定估价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三是规范企业鉴定操作程序。宁夏商务厅将就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旧机动车鉴定估价》规定的操作规范和商务部、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实施鉴定评估,对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有与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其它二手车经营主体串通,损害交易双方利益行为的鉴定评估机构,将视情节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注销其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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